深圳公司变更
一、变更企业名称
企业成立满一年才能变更企业名称,有特殊情况的除外。
二、变更注册地址
企业成立满六个月才能变更注册地址,有特殊情况的除外,需提供新地址的房屋租赁合同。
三、变更法定代表人
无时间约束,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,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:
1、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;
2、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;
3、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;
4、犯有贿赂罪、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,被判处刑罚,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;因犯有其他罪,被判处刑罚,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;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,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;
5、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、经理,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,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;
6、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,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,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;
7、负债额较大,到期未清偿的;
四、变更经营范围
无时间约束,新增加的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,需取得相关批文资质后方可变更。
五、变更注册资本
无时间约束,变更注册资本即增资或减资。
六、变更股权
无时间约束,变更股权需做股权转让公正或见证。